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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0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

1.单位提名:湖南师范大学为奖励提名单位。

2.专家提名:湖南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本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省杰出贡献奖人选1名,或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或者省创新团队奖团队1个,或者省国际合作奖人选1名。提名专家在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

二、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3. 2018、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前三完成人和国际合作奖获得者,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原则上不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对于2019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一般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9.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于认定率的,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

11.在中国国内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华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手册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专用项目的提名书,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20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项目第一完成人需将拟申请奖项类别报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5:00前将本学院申报情况报科技处汇总,统一开通账号。

提名项目电子版请于2020年6月1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并于6月8日前将提名项目纸质材料报科学技术处计划与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焜煜 邝俊维

联系电话:88872037 88872182

电子邮箱:kyc@hunnu.edu.cn

附件:2020年省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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