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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须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我校学生自9月5日起“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来校开学。现将开学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开学时间

1.第一批次(9月5-6日):老生分校区到各学院报到注册,9月7日正式上课(进行实习、见习的学生按照实习、见习单位要求进行)。

2.第二批次(9月12日):2020级新生分校区集中报到。

(树达学院学生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师生暂不返校

1.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师生;

2.境外、港台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学生。

暂不返校学生在家上网课,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开学来校前准备

1.符合来校条件的学生(包括2020级新生),需提前在“湘微教育”公众号中领取湖南省“电子健康卡”,并使用“湖南师大信息化”微信公众号中的“疫情助手”(2020级“新生报到系统”将与“疫情助手”集成)小程序提交来校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来校。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来校。

2.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如实连续填写来校前14天《湖南师范大学师生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健康卡)》(学生开学报到时需提交,教职工需交所在单位)。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在取得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返校报到。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如实向学校报告,来校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校。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学校所在地后应当接受核酸检测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做好适量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体温计、速干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5.不报、瞒报、误报有关信息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处分条例追责。

四、来校途中个人防护措施

1.来校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的建议乘坐私家车来校。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检时短暂取下口罩,面部识别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尽快通过安检通道。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

2.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3.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4.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五、来校报到

1.学生来校报到具体安排,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安排并指导各学院和研究生、留学生培养单位通知到全校所有学生。报到时家长不进入学生宿舍。

2.教职工(含新进教职工)返岗具体安排,由所在单位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

六、开学后师生注意事项

1.建立每日健康打卡制。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师生坚持每日填报健康信息,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晨午检和缺勤请假记录,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教职工信息每日健康信息汇总。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第一时间按学校“疫情防控期健康异常处置流程”处理。防控办24小时值班电话:88872335。

2.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所在地,宿舍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再次返校前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离校后行程及接触人员等详实情况,经学院与学生管理部门研判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办,批准后方可回校。

3.遵守学校防疫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各单位、各场所、各环节采取的防护措施。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师生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健康卡)

2.“疫情助手”打卡操作指南

湖南师范大学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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