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秋季开学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相关安排如下:
一、放假调整安排
1.10月1日至4日放假4天,9月27日、10月10日正常休息。
2.10月5日至8日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具体上课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3.校历原寒假(1月23日-2月26日)因调休相应延长2天,放假时间调整为:1月21日-2月26日。
4.附属中小学放假安排按照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附属幼儿园放假安排与大学保持同步。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所有师生应尽量减少外出,尤其是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不要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须向所在单位(学院)请销假,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长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批准后方可离长。返校时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校园。
2.放假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按《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有关信息,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
3.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请销假等制度,确保校内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