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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湖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原孔子学院总部,简称中心)和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有关要求,我校现拟面向校内教职工选拔2021年赴我校承建孔子学院任职的中方院长。

一、任职岗位

国家

孔子学院名称

职务

拟派出时间

韩国

圆光大学孔子学院

中方院长

2021年(具体时间待定)

二、任职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能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三、工作期限及待遇

中方院长任期以实际赴离任日期为准,一般为2-4年,其中试用期1年。

中方院长外派期间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四、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和孔子学院工作,服从中心、基金会和我校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中心、基金会及我校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中心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我校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相关材料。

五、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1.申请人应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政审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党组织公章;纸质版应于2021227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27A,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hurunli@hunnu.edu.cn;

2.学校中方院长选聘领导小组根据选拔标准和选拔通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岗位需求确定推荐人选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校内选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731-88872992

邮箱:hurunli@hunnu.edu.cn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227A办公室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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