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有关信息,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
2.各二级单位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确保校内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总值班室:88872181;保卫处:88872110;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88872335)。
3.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少流动,少聚集,储备好个人必要防护用品,随身携戴口罩和消毒纸巾,在人群密集、封闭拥挤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保距离、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向学校防控办报告。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