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办、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湖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统筹经费管理办法》(校行发科技字〔2020〕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度社科类纵向项目结余统筹经费使用方式通知如下:
一、结余统筹经费基本情况
学校本批次统筹经费为¥196583.81元。
二、结余统筹经费支出范围
项目结余统筹经费用于支持我校社科研究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和被统筹的原课题组(以下简称原课题组)负责人的后续研究等产生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1)参加学术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含会务费,要求申请人做了学术报告或提交了会议论文);(2)购买必备图书资料的费用(限5000元以内);(3)研究急需的文献资料打印、复印费(限3000元以内);(4)原课题组后续研究及新项目预研所产生的直接费用(累计申请金额总数不超过学校收回的原项目结余经费总数)。
结余统筹经费主要支持目前没有科研经费或经费不足的研究人员,45岁以下青年教师优先,每人每年限申请一次且只限上述(1)-(3)项支出中的一项。原则上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研究人员不支持使用统筹经费。
三、申请流程、要求和申请时间
1、申请人下载“湖南师范大学社科类纵向项目结余统筹经费使用申请表”(见附件),按提示填写,打印后签字,将申请表和财务票据一起交社科处项目科登记。
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除了提供完整行程的相关财务票据,还须提供会议通知及申请人提交的会议论文或在会议上作学术报告的相关证明(如会议手册、发言照片等)。图书资料费、资料打印、复印费须提供详细书目及打印清单。
2、社科处将按申请人实际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先后排序审批,按先来后到的原则统筹经费报完即止。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被退回或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再次提交时将重新排序审批。
3、在结余统筹经费使用申请表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及时携带申请表和财务票据到社科处制单,并到财务处会计科报账。
4、申请时间:2021年7月5日17:00截止。对已获准使用结余统筹经费的申请,如在截止时间仍未使用的,该申请表作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碧华 电话:88872164
湖南师范大学社科类纵向项目结余统筹经费使用申请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