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我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工程是广大职工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为教职工办实事的惠民工程。自2006年实施以来,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实施细则》和《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愿参加互助工程教职工累计6956人,互助金累计达2268万余元,申请互助金补助累计16845人次,发放互助金补助1583万余元,极大减轻了教职工因大病造成的医疗负担,提高了教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次办、一键办”工会会员线上服务平台,2021年底,“工会管理系统”依托学校信息化平台已顺利上线。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始,凡申请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的教职工请通过网上申请和审核(已加入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的教职工无需在网上再次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加入条件
1.教职工入职我校工作3年内可自愿提出申请;
2.参加了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
二、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本人申请
1.申请人进入湖南师范大学工会网站(https://gonghui.hunnu.edu.cn/index.htm),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工会管理系统”,进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我的医疗互助】栏目,点击右上角“新建申请”进行申报,根据系统页面步骤逐步完成申请流程(如入职时间超过3年未申请者,【我的医疗互助】栏目中将不显示“新建申请”提示框)。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2.对于初次进入工会管理系统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如未参加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系统将会弹出提示页面,请按照页面提示步骤完成申请。如果暂时选择放弃并关掉页面,请参考第1条,在【补充医疗保险互助】——【我的医疗互助】栏目中重新进行申请。
(二)部门工会初审
部门工会主席登录“工会管理系统”,进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医疗互助审核】栏目,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三)校工会组织审定
校工会大病医疗互助办公室将部门工会审核通过的互助申请名单提交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作最终审核。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医疗互助互济制度,教职工入职我校工作3年内可自愿提出申请,入职我校工作时间超过3年仍未提出申请者视同永久放弃;
2.经2020年下学期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出的决定,自2021年起,不再接受退休教职工加入校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申请;
3.教职工在申请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工作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校工会工作人员或公司技术人员。
校工会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872009
公司技术人员:熊经理,联系电话17773280375
附件:网上申报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操作说明
湖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