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寒假及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定于2022年1月17日(周一)开始放寒假;按照错峰开学的原则,春季学期本科生定于2月19日(周六)报到注册,研究生定于2月20日(周日)报到注册。所有学生2月21日(周一)正式上课。
2.全体教职工1月17日(周一)开始安排轮休(专任教师须将本学期所教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方可轮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校内各单位之间及与校外有关方面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
3.附属幼儿园1月17日(周一)放假,2月18日(周五)学生报到;附属小学1月15日(周六)放假,2月11日(周五)学生报到;附属中学1月16日(周日)放假,2月13日(周日)学生报到。各附属学校要根据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的要求安排好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的具体工作。
4.各经营实体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放假安排,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疫情防控
1.各二级单位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准备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好本单位楼栋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寒假留校学生须通过审批,凭证出入楼栋,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检和晚上查寝制度。寒假已离校的学生,未经学校审批同意,不得提前返校,寒假到校工作的教职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放假前,有关部门要针对食堂、饮水设施、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体艺场馆等师生经常聚集场所及疫情防控制度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要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3.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通过教职工大会、班会等形式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高度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防护措施,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在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坚持佩戴口罩,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者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及所在地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属地健康排查及相关的防控要求。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每天锻炼1小时,增强抵抗疾病能力。
三、安全保卫
1.各单位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有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好防寒、防盗、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
2.各单位要对所属场所,特别是重点保障场所加强日常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落实。出版社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仓库、餐饮服务中心仓库等特级防护场所,要落实好值班巡逻制度。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巡查,保证学生宿舍和学生财物安全。
3.保卫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组织好夜间巡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准掌握本单位动态,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其他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和试卷评阅,及时录入、发布成绩。研究生院组织好湖南省研究生公共课程评卷等工作。基建、后勤维修、信息网络和教学科研设备设施等保障部门应提前谋划准备,充分利用假期,抓紧推进各项工作。
2.寒假期间学校图书馆暂停开放阅览、自习和图书借还,网站与数字资源全天候开放,具体安排图书馆另行通知。各学院资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安排。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学校《关于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过节。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872181;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8872110;防控办值班室电话:88872335。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