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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2、3已更新)


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已发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现就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学院申报的,所在学院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另发通知。

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5、6)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二、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四、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淘汰。因此,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务必精心组织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等。请各位课题申请人认真对待,切实做好课题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对于草率赶制的申报材料,科研管理人员有权拒收或淘汰。往年已申报、尚未立项的,请务必认真修改,采用往年现成材料不加修改的,科研管理人员有权拒收或淘汰。

十五、申报流程

(1)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2022年1月版的申请书、活页及数据代码表(见附件2-4)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请不要自行从别的网站下载。已经预申报的老师,因表格栏目变化较大,请务必用新表进行替换和调整。

(2)申请人在寒假期间认真论证、修改,并于2022年2月22日前交送申请书和活页给学院科研秘书。学院须于3月1日前组织学科专家完成初评工作,反馈给申请人及时修改。

(3)申请人于3月6日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以下简称国家社科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并完成第一轮提交。

新用户请以实名信息注册,提醒社科处项目科审核,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或邮件通知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新用户可以尽快注册、登录,注意只能注册、提交一次,必须社科处项目科审核后才能登录系统。用户注册通过后,系统全年均可登录,只是项目申报功能定时开放。

(4)每位申请人须于3月7日从国家社科申报系统中导出申请书和活页,各打印1份纸质材料(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可不签字),给科研秘书汇总。科研秘书当天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

(5)社会科学处将集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反馈专家意见给申请人。申请人于3月13日前在国家社科申报系统中进行修改、提交定稿

(6)每位申请人须于3月14日从国家社科申报系统中导出最终版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打印一式5份,活页打印一式3份,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申请人和成员必须签字。活页首页左上角需标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编号(请勿调整活页首页版式)。交给科研秘书汇总。科研秘书当天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

(7)机关单位和理科学院申报量极少的单位,请申请人按照时间节点直接联系社会科学处项目科。

(8)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量大,时间紧凑。请各学院和申请人严格遵照每个时间节点执行,任何环节拖延,均不等待。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如遇技术故障,请联系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首次使用请多摸索,如属操作不熟练的情形,请尽量自行学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们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仙花

联系电话:0731-88872164

电子邮箱:539880723@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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