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内评审,现将我校202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获奖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5日17:00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监察处(88872206)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88872049),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
2.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
2022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pd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