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院材料初审小组核查、筛选和审议,现将语言与文化研究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初审情况公布如下:
语言与文化研究院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1日至14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初审合格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语言与文化研究院科研办反映。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72202。
语言与文化研究院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