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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如下,请全体师生员工认真阅读知晓,按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开学返校时间安排

(一)学生开学返校时间

按照错峰开学的原则,本科生2月13日(周一)返校报到,研究生2月14日(周二)返校报到。

所有学生2月15日(周三)正式上课。

学生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需返校的,应履行报批程序。各二级学院2月15日上午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告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教职员工开学返校时间

1.各职能部门、学院行政管理人员2月13日正式上班。

2.主要从事教学的教师2月14日前返校。

各单位于2月15日上午将教师返校情况报告人事处。

二、开学返校要求

1.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一周,师生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并在学校“防疫助手”上打卡,按要求如实上报个人基本信息、返校前一周自身健康监测情况。

2.暂缓返校情形。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学校,并暂缓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不符合返校条件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安排,学生通过线上授课等方式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三、返校时注意事项

1.及时掌握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及本地和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密切关注本校防疫要求和返校通知,遵从返校安排,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入校健康检查。

2.临近开学,家长、学生应尽量留在本地,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区)。

3.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及时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采取相应措施应对,症状未消失前,暂缓出行。

4.准备充足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及解热镇痛等常用药品,返校途中随身携带。

5.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适量运动,确保返校前身体状况良好。

6.返校前,建议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或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学生,积极有序接种疫苗,接种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7.提前做好路线规划,距离较近的师生员工,首选自驾出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在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候车、候机时,乘坐地铁、高铁、飞机、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防护工作,减少聚集风险。注意手部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返校后防控工作要求

1.师生返校后要持续开展健康监测,尤其是返校后的第一周要重点开展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防疫措施。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2.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在教室、自习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3.初春乍暖还寒,注意防寒保暖。科学用眼、适量运动、营养膳食,睡眠充足,增强机体免疫力。

4.住校学生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定期通风换气,做好个人卫生和手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5.在校如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报告,不带病上课,接触老师同学或就医时要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湖南师范大学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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