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重要批示精神,经委厅研究决定对湖南师范大学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学历继续教育相关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审计调查),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督查(审计调查)对象在学历继续教育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督查(审计调查)组及督查(审计调查)人员在遵守廉政纪律或依法督查(审计调查)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督查(审计调查)组工作,督查(审计调查)人员将严格遵守督查(审计调查)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依法实施督查(审计调查),接受监督。
督查(审计调查)意见箱设在:
1号箱:南院校区-知物楼门口
2号箱:树达学院桃花坪执勤室旁边宣传栏
3号箱:医学院院办公楼一楼
4号箱:阳光服务大厅西门
5号箱:校工会门口
6号箱:离退休办东侧
督查(审计调查)组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议室)
督查(审计调查)组组长电话:19313016292 0731-88872071
廉政监督员电话:0731-84714911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