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学校党委第二轮第一批校内巡察决定对新闻与传播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开展常规巡察,目前已经全部完成进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和内容
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检查巡察对象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重点工作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等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同时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受理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信访群众可通过值班电话预约时间地点。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