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央统战部和印度尼西亚泗水总领馆的委托,我校拟选派5名教师赴印尼新中三语学校担任教学工作,其基本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岗位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甘于吃苦,勇于奉献,团队意识强,组织纪律性强。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类疾病和其他严重病史;非肢体残疾、非孕期;无嗜烟、酗酒等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3.教授中小学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幼儿园需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27岁及以上,男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岁,女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3岁。
5.具体岗位和要求:
任教科目
| 人数
| 普通话
水平
| 任教时间
| 教授对象
|
幼儿汉语
| 1
| 二甲
| 一年(2023.7-2024.6)
| 幼儿园、小学
|
小学或中学汉语
| 1
| 二甲
| 一年(2023.7-2024.6)
| 小学或中学
|
中学汉语
| 2
| 二甲
| 一年(2023.7-2024.6)
| 中学
|
汉语兼艺术
| 1
| 二乙
| 一年(2023.7-2024.6)
| 中学
|
二、招聘对象
1. 湖南师范大学在读硕士、博士生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2.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教师(包括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外派教师有关规定。
2.遵守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外派教师的良好形象。
3.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4.服从聘用学校的教学安排,除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外,兼顾培训当地教师。
四、工资及待遇
1.中央统战部支付外派教师月薪10000元人民币/月,承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组合保险及基本体检检测费用,承担办理护照、签证、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费用,月薪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
2.外派教师享有派往国法定节假日和聘方学校的假期。
3. 聘方学校每月向外派教师提供膳食费和生活补贴费(总计折合2000元人民币左右/月),免费提供工作日午餐,负担外派教师任教期间的宿舍(安排全天候安全高尚住宅区、生活用品、家电、免费网络俱全),负担外派教师在当地的医疗保险、签证、居留、看病(普通病)等费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请有意者填写《外派教师选拔简历表》(请下载附件)并发送至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邮箱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
邮箱地址:icclc2002@163.com
联系电话:0731-88872250
联系人:田老师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