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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人事处指导监督下,语言与文化研究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为科研助理;招聘计划1名。

具体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语、中文等相关专业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学生期间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4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在读期间取得的相关奖励证书等(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rlc@hunnu.edu.cn,并对其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考核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由我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本人,请应聘者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位成绩排名先后,按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校医院或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3500元/月,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语言与文化研究院 0731-88872202

举报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88872206

学校人事处:0731-88872346



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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