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3〕10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2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
单位提名:湖南师范大学为奖励提名单位。
二、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非财政资金经费资助的项目应当通过省级成果登记后提名。
3.前两个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奖励委员会委员职务。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对于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示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9.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指引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专用项目的提名书,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中的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项目团队填写《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摸底汇总表》后报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3年8月7日上午11:00前将本学院申报情况报科技处汇总,统一开通账号。
各项目团队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按照公示要求将公示材料电子材料报送学院,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反馈至科学技术处,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于9月12日前将提名项目纸质材料报科学技术处4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焜煜邝俊维
联系电话:88872037 88872182
电子邮箱:kyc@hunnu.edu.cn
附件:
1.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
2. 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摸底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