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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多样化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充分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发研究生字〔2016〕8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院通〔2020〕7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语言与文化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语言与文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招生专业隶属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所招博士生由外国语学院负责管理。每位博士导师每年只招一位博士生。考生申请前,请提前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定个人报考事项。

研究院设立招生考核小组,学院考核组由5名专家组成,考查申请人的个人学术成果,并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

2.考生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国(境)外的硕士学位者。

3.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A&HCI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或获省部级(含)以上社科成果或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含)以上社科课题;

5. 非英语专业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雅思(IELTS)≥7.0,或托福(TOEFL)≥90。

6.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

序   号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导师

   1


  翻译学

           翻译传播学

        尹飞舟

   2

        

  翻译学

           翻译传播学

         余承法

 四、实施程序

(一)考生申请

2021年1月3日-5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月6日前向研究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10.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邮寄申请纸质材料的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打包发至邮箱keyanwaiyuan@163.com,电子文件名为姓名+博士申请+导师姓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上午12点,其中报名表必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及签章;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中和楼626室,410081,收件人:科研办谢老师,咨询电话:0731-88872202。申请材料以纸质收件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6日上午12点。

(二)学院资格审核

2021年1月7日-9日,研究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

2021年1月10日前,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由研究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综合考核

1.时间: 2021年1月14日-16日,研究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学院将通过网站及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缴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考生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复试考生务必查看《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附件3),并于2021年1月13日24:00前按缴费说明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470元,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报名费和复试费不退。

考生带齐原件材料来学院现场确认,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当天发放给考生的“综合考核安排表”。

3.学院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外语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专业课笔试:笔试由两门专业课(翻译理论与实践以及传播理论与实务)组成,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门专业课各占50分),考试时量为3个小时。

5.综合面试:采用考生PPT报告和专业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形式。考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及外语水平的介绍和展示。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采用100分制)。

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6.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7.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报到时在研究院626办公室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后加盖研究院的骑缝章,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录取和公示

2021年1月18日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湖南师范大学二〇二一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审批表(“申请-考核”)》(附件4)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1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五、相关说明

1.资格审核不合格但符合博士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可参加2021年4月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2.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为准。

六、学院联系方式

谢老师 电话:0731-88872202

邮箱:keyanwaiyuan@163.com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


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专家推荐书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待更新】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二〇二一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审批表(“申请-考核”)

附件5: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

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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