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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寒假及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今年寒假及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学生定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按照错峰开学的原则,春季学期本科生定于2月27日(周六)报到注册,研究生定于2月28日(周日)报到注册。所有学生3月1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全体教职工1月21日(周四)开始安排轮休(专任教师须将本学期所教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方可轮休)。

(三)幼儿园1月27日(周三)放假,2月27日(周六)学生报到;附属小学1月28日(周四)放假,2月28日(周日)学生报到;附属中学1月31日(周日)放假,2月28日(周日)学生报到。各附属学校要根据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的要求安排好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的具体工作。

(四)各经营实体根据单位情况拟定放假安排,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疫情防控

(一)各二级单位按照《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谋划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落实好本单位楼栋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寒假留校学生须通过审批,凭校内绿码出入楼栋,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检和晚上查寝制度。寒假到校工作的教职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放假前,后勤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对学校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三)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疫情防控教育,强化师生员工的防控和防护意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防控措施。

(四)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无必要不流动,无必要不聚集,不前往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境;储备好个人必要防护用品,随身携戴口罩和消毒纸巾,在人群密集、封闭拥挤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保距离、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向学校防控办报告。

三、安全保卫

(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寒、防盗、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放假前要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二)各单位要对所属场所,特别是重点保障场所加强日常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落实。出版社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仓库、餐饮服务中心仓库等特级防护场所,要落实好值班巡逻制度。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巡查,保证学生宿舍和学生财物安全。

(三)保卫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组织好夜间巡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掌握本单位动态,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其他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和试卷评阅,及时录入、发布成绩。

(二)研究生院组织好湖南省研究生公共课程评卷等工作。

(三)基建、后勤维修、信息网络和教学科研设备设施等保障部门应提前谋划准备,充分利用假期,抓紧推进各项工作。

(四)寒假期间学校图书馆暂停开放阅览、自习和图书借还,网站与数字资源全天候开放,具体安排图书馆另行通知。各学院资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安排。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872181;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8872110;防控办值班室电话:88872335。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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