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级责任。
2、各学院须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按要求妥善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关好实验室门窗、水、电、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贴好封条,寒假期间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学院须做好寒假期间开放使用实验室的备案登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同时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和生物安全以及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学院须在做好安全预防的同时,落实好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值班与应急响应工作,积极配合岳麓区等实验室安全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协同保障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